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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7 16:3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满足河源江东新区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确保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开学工作顺利进行,经河源江东新区管委会同意,结合新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合同制教师18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报考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龄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采用年薪制: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学历,每年6.5万元(含五险一金);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每年5.5万元(含五险一金);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学历,每年5万元(含五险一金)。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7日8:30至8月28日17:30止(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者,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报名。
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本人报名材料扫描整理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本人应聘学校报名邮箱(各学校报名点信息见附件2),邮件命名为“报考学校+职位代码+职位名称+姓名”,如“古竹中学+001+高中语文教师+张三”。
(三)报名所需材料(以下所有材料扫描整理在一个PDF文档里)
1.《2021年河源江东新区公开招聘公办学校合同制教师报名表》(附件3),报名表需附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
2.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学历学士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材料扫描件各1份。
(四)资格初审
以报考者的电子邮件报名资料为依据,由招聘学校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请报考者务必认真、准确、准时提交个人报名资料,报名材料有误或不齐的,均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2.网上报名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由报考学校组织面试(说课)。
(二)注意事项
1.说课时间和地点:具体工作由报考学校电话通知,请报考者保持手机畅通。
2.说课时间约10分钟,考生先在候考室抽取面试顺序号,然后按抽取顺序号进入备课室准备15分钟,再进入面试室说课。
3.说课范围:河源市江东新区学校现行使用的教材版本。由第一位考生在面试室现场随机抽取所提供的教材一个课时的授课内容作为该学科的说课内容。
4.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同一岗位所有考生说课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当日在学校公示栏公布说课成绩。同一岗位考生说课成绩相同,按照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5.新区相关职能部门派出巡视组全程监督招聘考试。
六、体检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出现弃权情况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招聘单位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在同岗位的考生中,依面试(说课)成绩从高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社会事务局会同招聘单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有无经商办企业、征信、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经考察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者考察合格后在规定时间不来报到的,根据招聘单位实际需要,由新区党委、管委会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等有关说明
(一)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河源江东新区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招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教师,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一年一签。
(三)咨询电话:河源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0762-3133032(8:30-12:00;14:30-17:30)。
(四)监督或投诉电话:河源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0762-3133813(8:30-12:00;14:30-17:30)。
九、疫情防控要求
1.按照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须自备口罩参加考试,至少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出示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未出示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应无近14天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游史,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进入考场前须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出示粤康码、行程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持非绿码的考生、体温异常(体温37.3℃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十、本公告由河源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负责解释。